1、根据瑞教仪〔2017〕36号《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工作的通知》,请各校按通知要求,务必于2月28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保险统一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承保。针对的参保人员范围为公立学校的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及有劳务关系的在岗人员。本次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校负责人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内容见瑞安教育信息网“公文快车”。(另见瑞安教育信息网“通知与公示”《关于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的通知》)
2、转通知:接财政局通知,请通知各学校(单位) 通过三公软件 完成填报 《2016年其他交通费用(一般租车)分月明细表》,并请各中心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催收、审核。如有问题请联系财政晓飞65827663。(请各学校于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完成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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